关于全面启用 “数电票”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23-08-10 13:31:14.0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935

尊敬的考生、持证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的通告》的规定,我公司于202381日开始正式全面启用数电发票,不再对外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业务均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发票将通过邮件及手机短信发送到您预留的电子邮箱和手机中。

 

特此通知

 

 

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

202381

 

 

关于数电发票,温馨提示如下:

1、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数电发票样式和现有纸质发票有较大差别,详见附件。

3、数电发票可自行打印,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4、数电发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发票信息。

5、咨询电话:400-090-39395

 

 

附件:

数电发票样式

1、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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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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